為發揮財政農業科技資金引導作用,河北省財政廳、科技廳近期出臺《河北省現代農業科技獎勵性后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鼓勵和支持研發及應用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規明確:只有拿出創新成果才能“事后領獎金”。
獎勵性后補助是指單位根據市場需求及自身發展需要通過政府資助或自籌資金等方式,先行投入資金組織開展研發活動,取得了有助于解決現代農業發展問題的農業新品種和重大關鍵技術成果,經單位申請,并按規定程序審查通過后,使用河北省現代農業科技獎勵性后補助專項資金給予補助。
該辦法還規定,獲得獎勵性后補助的單位,應當與省科技廳簽訂協議,明確將其技術成果實際應用于解決相關問題。未按照協議要求實際應用的,將收回補助資金。這就意味著,獲補助單位不僅要拿出創新成果,還必須讓成果切實“派上用場”,走不出實驗室的“紙上成果”顯然很難再得到補助。
有關專家認為,面向結果補助,有利于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企業需求與國家目標緊密結合,充分發揮企業在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同時可有效避免科研經費擠占、挪用等現象,有效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
根據規定,凡在河北省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都可提出申請。所申報項目須符合《河北省現代農業科技獎勵性后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并為農業新品種或農業重大關鍵技術。現代農業科技獎勵性后補助項目的申報、審批,由河北省科技廳、財政廳聯合組織實施,每年組織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