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放寬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
改革檢驗管理,對研發所需設備、樣本及樣品進行分類管理,在保證安全前提下,采用重點審核、抽檢、免檢等方式,提高審核效率。
(二十五)優化境外創新投資管理制度
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合力支持國內技術、產品、標準、品牌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強化技術貿易措施評價和風險預警機制。
研究通過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海外創新投資基金,外匯儲備通過債權、股權等方式參與設立基金工作,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創新資源。
鼓勵上市公司海外投資創新